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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費能“折算”成工資嗎?能分段安排年休假嗎?12333為您解答

2024-12-04 17:20 來源:南方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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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33電話咨詢服務(wù)為社會公眾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lǐng)域的政策咨詢、信息查詢、辦事指南、在線受理和投訴舉報等公共服務(wù)。我們來看熱線電話如何答疑解惑——

  咨詢:

  公司的一位員工希望把單位應(yīng)繳的社保費折算成工資,直接發(fā)給他。這樣做行嗎?

  12333解答:

  用人單位把應(yīng)繳的社保費折算成工資直接發(fā)給員工,這種行為是違法的。根據(jù)《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wù),該項義務(wù)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咨詢:

  分段安排年休假,可不可以?

  12333解答:

  可以。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guī)定,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nèi)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chǎn)、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編輯:吳潛之   責(zé)任編輯:林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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